常州起重吊裝設備操作安全有哪些要點?
操作人員資質: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操作證書,并經過相關培訓,了解設備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。
設備檢查:在操作前,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,確保設備的工作狀況良好,并檢查設備上的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完好。
載荷限制: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額定負載,并嚴格按照其工作負荷來選擇和使用設備。
指揮信號: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,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,并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。
試吊: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,檢查全部機具受力情況,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,故障排除后重新試吊。
禁止超載:不得超載使用起重設備,重量較大時,應更換設備。
環境因素:嚴禁在風速5級以上時進行吊裝作業,不得在雨、霧天吊裝。
安全防護:為起重設備的發動機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,如空氣濾清器、發動機滅火系統等,避免因油液泄漏、高溫或火花引發火災等意外事故。
維護保養:定期對起重設備的發動機進行維護和保養,包括清潔、加油、檢查電線路和液面等,確保發動機始終處于最佳狀態。
制動系統:需要控制下降制動距離的起重機械,其制動距離一般可控制為不大于1分鐘內穩定起升距離的1/65。
夜間作業:夜間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。
緊急情況:出現故障,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,沒有指令,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。
起重物懸空:起重物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,起吊物掉在空中時,駕駛員不得離開駕駛室。
“十不吊”原則:包括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、信號不清不準吊、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等。
作業后要求:作業完畢后,應將吊索、吊具收回放置于規定的地方,并對其進行檢查、維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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